衡水市区2026年度第二次公租房公开摇号分配实施方案

审批
河北-衡水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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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6年度第二次公租房公开摇号分配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7-09 11:25:42

为切实解决市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高公租房配租效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中心制定了公开摇号进行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分配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筹集房源共计320套,涉及主**隆兴小区、隆康小区等14个保障房小区。(详见附表一)

二、配租对象

(一)应保尽保类。涉及四区住建部门上报审核合格的公租房一类、二类优先保障家庭共计12户(残疾、退役军人家庭)。

(二)应保尽保类。涉及四区住建部门上报审核合格的公租房一类、二类普通保障家庭共计137户。

(三)尽力保障类。涉及四区住建部门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上报审核合格的公租房三类优先家庭共计11户(残疾、退役军人家庭)。

(四)尽力保障类。涉及四区住建部门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上报审核合格的公租房三类普通家庭共计150户。(详见附表二)

三、公开摇号和网上公示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分配将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合格家庭凭选房顺序号选取房源。****住建局分管副职领导、局保障房科、驻局纪检监察组、新闻媒体及部分申请合格家庭代表(按合格家庭5%的比例随机抽取15-20户家庭)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处全程公证。

(一)摇号分组情况

一、二类公租房申请家庭同属应保尽保对象,按照相关政策分为优先保障组和普通组,优先保障组包含残疾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其他申请家庭为普通组。优先保障组和普通组分别先后摇号。

三类公租房申请合格家庭也按照以上原则分组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摇号次序安排:

1、一、二类公租房优先保障组

2、一、二类公租房普通组

3、三类公租房优先保障组

4、三类公租房普通组

(二)摇号组织安排

第一步:抽签选定家庭代表

对到场的合格家庭代表通过抽签选定2人,由其负责按键启动和停止电脑摇号程序。

第二步:公证处导入数据

公证人员现场查验摇号电脑及摇号软件,确认无人为因素干扰,安全可靠。公证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家庭信息,并导入电脑摇号系统。

第三步:由选取的家庭代表按键启动摇号程序,摇号程序正常运行,选取的家庭代表按键停止程序,确定选房顺序号,并打印结果,各方签字确认。

(三)实施方****住建局网站公示。

四、选房注意事项

(一)摇号结果公示后,按摇号结果通知申请家庭到场选房。选房次序依次为:1、一、二类公租房优先保障组;2、一、二类公租房普通组;3、三类公租房优先保障组;4、三类公租房普通组。

每个申请家庭仅有一次选房机会,在规定时间如不能按时完成选房视为放弃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二)申请家庭自主选房应由申请人本人或共同申请人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场选房。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到场,可授权他人持授权书到场办理,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申请家庭现场选定房源需签字确认,现场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

(三)现场工作人员根据选房顺序叫号三次,叫号三次仍未到场的保障家庭,自动排到该批次末位,现场将依次顺延至下一申请家庭选房。申请家庭规定期限内无故未能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

(四)保障人口4人以上家庭可选择60平米以上房源。

(五)申请家庭选定公租房后不得更改。

(六)申请家庭选定保障房后,应在选房当日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未签合同视为退出住房保障,按相关保障政策2年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

附件一:拟分配房源表

附件二:拟分配保障对象名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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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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