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莲花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基坑支护、钢板桩等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JXPXJG-CG-SZ-LHGYY-2025-GC-006) 成交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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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基坑支护、钢板桩等专业分 包(招标编号: ****) 于2026年7月 8日09时30****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举行开标大会,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市****公司

本结果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期间提出。

一、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具体的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 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和直接参与 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 难以查证的;

(4)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 隐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其他不符合异议处理条件情形的。

五、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 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采购人有 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行为严重的将其纳入 集团公司“黑名单”。

六、异议受理机构:

******公司

地址:**市**中大道14****集团5楼

电话:131****6918

七、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集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799-****323

电子邮箱: jxpxjgjjs@163. com

招标人:**** 日期: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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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候选人公示
莲花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莲花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基坑支护、钢板桩等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JXPXJG-CG-SZ-LHGYY-2025-GC-006) 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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