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拟处置资产项目(3项)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6.****1156 |
| 挂牌期间 | 6 |
| 挂牌日期 | 2026-07-10 00:00:00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https://www.****.cn/ggzy/gycq/gppl/ |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 通公-GY-GG[2026]023号
| 项目名称 |
****拟处置资产项目(3项) |
||
| 项目编号 |
**** |
披露公告期 |
5 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年07月10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6年07月16日 |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公示期内工作时间,标的展示位置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16日 15时00分 |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许晨德 |
电 话 |
151****9966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曹哲 |
电 话 |
0435-****812 |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7月10日 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 09时00分 |
| 交易系统网址 |
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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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 |
电 话 |
0512-****8016 |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市 ****中心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吉EAR117傲虎(BR)2.5i豪华款11款 ****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 ****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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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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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
瑕疵说明 王靖翔 东巨房地产车辆(吉EAR117傲虎(BR)2.5i豪华款11款) 一、标的基本信息与来源瑕疵 ****银行****分行名下。车牌号为EAR117、车架号为JF1BR96D2BGO58298的斯巴鲁傲虎牌黄色小型越野客车。 特别说明:如因政策变化、标的自身瑕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标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标的仍由委托人向买受人进行实物交付,买受人需按标的现状接收,不得据此提出异议、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撤销/变更/解除合同,或向委托人、拍卖人追究违约、缔约过失责任及索赔。 二、标的现状瑕疵 1.该标的于 2017年2月7****银行名下,****银行位于******民政局后院的车库内,自接收后一直未实际使用,里程表显示已行驶97756公里。拍品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至2020年5月9日止,拍品未投保商业险。拍品已办理车辆年检,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2月止。 2.因长期停放未使用,标的发动机、变速箱、电瓶等核心部件能否正常启动与运行,轮胎、刹车等易损件是否老化损坏,均无法确定;标的内饰存在霉变、座椅磨损等情况,外观有多处划痕与凹陷,具体完好程度需竞买人实地查验。 3.标的存在因污染物排放限值不符合当前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最新要求,导致后续无法通过年检、面临强制报废的风险,竟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风险。 4.拍卖人、竞买人需自行实地查看标的名称、质量、瑕疵状况,自行调查权属、抵押、查封等信息,确认标的是否具备使用及上路条件、是否符合自身使用需求。委托人按现状交付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竟买人不得按“标的可正常使用”理解,若标的存在质量瑕疵导致无法使用,不得据此提出异议、索赔或追究责任。 三、相关费用 标的由委托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过户费、工本费、增值税、印花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实际征收标准为准。 此外,委托人处置该抵债资产产生的拍卖费,需由买受人在支付成交价款时另行向委托人支付。 四、权属登记情况 1.拍卖人、买受人应自行对拍品的权属登记状况及抵押、查封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竟买人如参加竞买,即表示无条件认可及接受车辆可能无法办理权属登记的风险,不得按一定能够办理车辆所有权登记理解或据此提出任何异议、要求,不得就此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撤销、变更、解除合同或向委托人、拍卖人主张违约、缔约责任或者要求赔偿损失等。 2.该标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丢失,《机动车行驶证》存在损坏,办理更名过户前需由买受人自行补办,补办流程及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期间产生的所有税费(含向过户双方征收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支付,不得以“非法定纳税义务人”为由拒缴或提出异议。****管理部门向委托人征缴相关费用,委托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立即支付。 3.标的保险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委托人仅配合提供办理过程中需由委托人出具的材料。 4.本说明中披露的车辆品牌、型号、里程数等信息仅供参考,****管理部门登记及标的现状为准,若信息存在不符,不影响拍卖结果,成交价款不作调整,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交接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自行到标的存放地接收标的。若标的存在故障(如无法启动、部件损坏等),维修及使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仅提供当前持有的标的相关手续,不保证手续为原件;不确保标的可正常上路使用,不提供年检贴、交强险贴等上路必需标识;不保证标的完好无损、配件可正常使用及使用安全性;亦不保证提供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若需补充资料或维修保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买受人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2.自买受人接收标的之日起,标的全部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部件损坏等)转移至买受人,委托人不做任何承诺。接收标的涉及的欠缴税费、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特别声明 1.标的按现状整体净价拍卖及交接,“现状”指标的当前实际状态;“整体净价拍卖”指拍卖成交后,标的欠缴、补缴的费用及办理权属登记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本说明可能存在遗漏或信息不符,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拍卖人、竟买人需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调查,标的相关的瑕疵、风险、责任、税费均由竞买人承担。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完全了解并无条件接受标的现状,竞拍后标的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均与委托人无关,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风险与费用,不得向委托人提出抗辩、异议,不得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撤销/变更/解除合同,亦不得要求委托人承担缔约过失、违约、赔偿等责任。 3.标的评估价格、拍卖底价、转让价格已充分考虑并包含标的已披露及未披露的全部瑕疵、风险、应付税费与责任,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4.竞买成功后,若买受人未按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支付价款、佣金及其他应付税费,产生的责任与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承担责任,拍卖保证金将冲抵违约金,由拍卖人直接支付给委托人,不予退还. 5.竞买人签署本瑕疵说明并报名参拍后,即视为同意放弃就标的相关事宜向委托人提起诉讼、仲裁的权利,同时放弃向委托人主张损失、赔偿、补偿的权利。若不认可本条款,应放弃参拍;一旦报名参拍并签署本说明,即视为承认并认可本条内容。若竞买人或其权利承继人向委托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委托人因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交通费、保全费、公证费等费用及相关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报名参拍前确认:签署本瑕疵说明及相关合同附件时,委托人已就本说明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同、款、明示由买受人承担义务的条款做出特别提示,竟买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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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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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情况 |
住 所 |
**市**区新岭路1281号-信通基团 |
| 法定代表人 |
胡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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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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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性质 |
国有全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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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 情 况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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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 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银行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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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
| 交 易 条 件 |
公告期 |
5 个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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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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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万元) |
16.3401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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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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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 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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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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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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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7月16日 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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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方式 |
****银行****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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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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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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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 |
吉EAR117傲虎(BR)2.5i豪华款11款 |
[尚未生成子账号] |
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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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事项 |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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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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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资产明细表
(附表)
转让资产明细表
(机动车)
| 序号 |
档案编号 |
机动车所有人 |
车牌号 |
品牌 |
车辆型号 |
车架号后六位 |
出厂时间 |
是否完税 |
年检到期时间 |
交强险到期时间 |
里程(万公里) |
钥匙(把) |
车辆标配物品 |
车辆状态 |
转让底价(万元)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秒) |
备注 |
| 1 |
****公司**分行 |
吉EAR117 |
斯巴鲁傲虎 |
小型越野客车 |
058298 |
97756.0 |
备胎、随车工具齐全 |
16.3401 |
0.0 |
2026-07-10 09:00:00到2026-07-17 09:00:00 |
2026-07-17 09:00:00 |
90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