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水库段治理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水库****水库段治理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水库****水库段治理工程。
2.工程地点:**市羊山新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程内容:本次****水库泄**出口,****水库,河道全10.2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河道护岸5.0km,河道清障1处。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7.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者****公司下发的进场通知书或开工令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开工令后365日历天(含汛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开工令后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壹仟柒佰叁拾捌万肆仟贰佰壹拾捌元壹角贰分整, (¥ ****4218.12元);
其中: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张徐超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信****水库管理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0526MA3X4CLB05
地址: 地 址:**省****政府大院001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647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苏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秦小妮
电话: 电 话:136****7382
传真: 传 真: /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新区支行
账号: 账 号:410********600000017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通用条款部分执行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书面承诺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联系单、通知单等,发包人授予监理人书面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单、工程签证、方案等;工程会议纪要及备忘录、验收资料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监理人:
名称: **省****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联系电话: 0371-****7362 ;
电子信箱: ****@126.com ;
通信地址:**省郑****开发区****科技园**6号楼K座2层
1.1.2.2 设计人:
名称: ****设计院 ;
资质类别和等级: 水利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乙级 ;
联系电话: 0376-****516 ;
电子信箱: ****@163.com ;
通信地址: **市**路19号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
1.1.3.2 永久占地包括://////。
1.2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除依据通用条款外,还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纸、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省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1.3 标准和规范
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通用条款及设计文件标明的规范。
1.3.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执行;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10)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11)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14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份;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施工全套图纸。
1.5.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A4纸打印版本;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开工前7天。
1.5.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无。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室或单位;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部;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7 交通运输
1.7.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无。
1.7.2 场内交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8 知识产权
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截止工程竣工。
1.8.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截止工程竣工。
1.8.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据实调整。
1. 发包人发包人代表:
姓名: 李景洲 ;
身份证号: 413********908005X ;
职务: / ;
联系电话: 137****5961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省**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66号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实施现场监督管理;协调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各承包人的关系;处理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重要事项;协同监理人对进场材料按要求进行验收把关;监督监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必要时可建议撤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
1.1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1.2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
1.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2. 承包人2.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提供符合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竣工图纸以及所有的竣工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后一个月。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加盖承包人印章的书面形式。
2.2 项目经理
2.2.1 项目经理:
姓名: 张徐超 ;
身份证号: 412********3270518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二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豫241****31334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豫水安B201****0106 ;
联系电话: 166****9955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省****顿镇张双楼村1号院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2.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2.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3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
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报监理人及承包人代表批准。
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3.4.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3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3.5执行。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3. 监理人3.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依据《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执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监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检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执行。
3.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徐沙 ;
职务:总监;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011256 ;
联系电话: 0371-****7362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省郑****开发区****科技园**6号楼K座2层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3.3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按通用条款执行;
(2)无;
(3)无。
4. 工程质量4.1 质量要求
4.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
4.2 隐蔽工程检查
4.3.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验收前2天。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5.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5.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5.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5.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随进度款同期支付;
6. 工期和进度
6.1 施工组织设计
6.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6.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0日。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5日。
6.2施工进度计划
6.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5日。
6.3 开工
6.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同时。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同时。
6.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6.4 测量放线
6.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天。
6.5 工期延误
6.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6.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6.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连续降雨、雪5天及以上、最低气温零下5℃或低于零下5℃;
(2)5级以上大风天气;
(3)能见度小于100M的雾、霾天气、其他构成灾害的自然天气。
6.8 提前竣工的奖励
6.8.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7. 材料与设备7.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 试验与检验8.1.1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无。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
8.2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无。
9. 变更9.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对现场的软基处理及隐蔽工程的处理,须有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报监理及建设单位审批。工程变更在10万元以上的分项工程,需报建设单位审批。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市羊山新区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9.2 变更估价
9.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①执行通用合同条款;签证变更范围:施工现场发生的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相关事件和甲方指令性文件。
②工程变更费用计算时,执行《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12.1.2 条执行;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2日。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后7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奖励金额为提高工程效益部分的40%。
10.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0.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单价合同风险范围界定及专用条款11中价格不调整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专用条款11.1计算。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材料、人工、机械、管理费按照第11.1条进行调整;
2、施工期间发生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隐蔽验收、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或签证单,依据现行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及**省、**市有关造价管理规定的配套文件(含**省、**市政策性调整文件);园林绿化部分采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园林绿化工程及其他适用于本项目的**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定额及配套文件等执行。**省及**市的上述文件发生变化,则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应按新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3、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按预算足额计取进入结算;
4、合同预算中未包含的技术措施费,以实际发生的技术措施方案产生费用为准,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业主、施工三方确认,涉及的费用据实结算;
5、二次深化设计,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实施,其设计费用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等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现行国家政策、法规、文件执行。
3、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4、其他价格方式:/。
10.2 预付款
10.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
预付款支付期限:无。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
10.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
10.3 计量
10.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 园林绿化工程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10.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节点计量。
10.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计量计价执行《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园林绿化计价程序正常计取。
10.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
10.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
10.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
10.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0.4.1 付款周期(进度款)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支付: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进场施工后付合同价款的30%;施工进度达到50%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0%,施工进度达到80%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30%,竣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一周)后(若无质量问题,保修金为工程结算后价格的3%,工程通过验收合格1年后一周内返还(不计利息))按照竣工决算价支付剩余部分工程款。
10.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0.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由承包人在进度款支付节点时向监理人提出申请。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
10.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接到承包人提交的进度完成申请3日内审核签字。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监理人将审核签字的承包人提交的进度完****工程部、预算部,3日内审核签字。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第(1)项工作完成后7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款支****公司账户,若中标单位账户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支付时,中标单位出具委托代付涵进行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发包人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11. 验收11.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1.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11.2 竣工验收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3.2.2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3.2.2执行。
11.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3.2.2执行。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应当接受工程之日起,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1.6 竣工退场
11.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7日内。
提交结算资料三个月内结清。
12.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1执行。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1执行。
12.2 最终结清
12.2.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1执行。
12.2.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4.1执行。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审计完成后,发包人应把余下工程款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13.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3.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详见附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13.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13.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3.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若无质量问题,保修金为工程结算后价格的3%,工程通过验收合格1年后一周内返还(不计利息)。
13.4保修
14.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附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14.4.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5. 违约15.1 发包人违约
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执行。
15.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一切损失。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发包人逾期支付的,****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一切损失。
(4)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一切损失,工期顺延。
(5)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施工方设备租赁费或机械停滞费、管理及工作人员工资、周转材料租赁费用据实计算。
(6)其他:/ 。
15.1.2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5.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5.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5.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承担。
16. 不可抗力16.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因战争,瘟疫等疫情,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四级(含四级)以上地震、异常恶劣气候,****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等造成工程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按承包方实际发生的损失给予补助。
16.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7. 保险17.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7.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投保内容为意外伤害保险。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无。
17.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18. 争议解决18.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否。
18.1.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8.1.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18.2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水库****水库段治理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承包人负责施工的全部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
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省****政府大院001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136****7382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新区支行
账号: 账号:410********600000017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6472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