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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365318公顷 | 宗地坐落: | **县七拱镇三所村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87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1、出让地块地下空间不计容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价款未计入土地总价款;2、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凭受让人所提供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储备中心按出让地块现状土地利用条件移交土地给受让人;3、项目建设时间为36个月;4、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县2023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一)的规划条件》{阳自然资(规划)函〔2026〕81号}要求使用、建设出让地块;5、该地块已完成征收补偿等工作,出让地块范围内存在1027.13㎡罚没建(构)筑物,其中厂房165.8㎡,硬底化道路861.33㎡,具体位置及面积详见测量图。6、出让地块及地块上建(构)筑物一并出让,出让地块及地块上建(构)筑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7万元,其中土地挂牌起始价为81万元,地上建(构)筑物作价6万元,溢价部分全部归属地价。成交后地块上的建(构)筑物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建(构)筑物产权登记由受让人自行依法办理。7、其他管控要求按《**县2023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一)土地**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要求执行。8、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政府或县工信局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9、本项目工业投资强度不低于160万元/亩,达产/完全运营后单位产值不低于280万元/亩,税收贡献每年不低于10万元/亩。10、该宗地耕地、水田和粮食产能指标调配费用共195.13万元,成交后受让方需另行缴付耕地和粮食产能指标调配费用195.13万元。 | ||||||
二、公示期:2026年07月09日 至 2026年07月1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县北门路362号
邮政编码:513100
联 系 人:赵漂艳
联系电话:****52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