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萃寓配套工程11#楼及大门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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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萃寓配套工程11#楼及大门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9 14: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萃寓配套工程已****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行审备[2025]41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1#楼及大门亮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11#楼及大门亮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黄海大道北、汇晶路东侧

2.3 建设内容:经开萃寓配套工程-11#楼及大门亮化工程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11#商业楼(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以及21#南大门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元):298339.99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经开萃寓配套工程-11#楼及大门亮化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2.8工期:1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委员会。加急标书代写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7)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4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盖章原件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代理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名截止当日向投标人报名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7月20日15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7.2地点:****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交易中心开标3室。加急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9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0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6****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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