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采购方)现就**潮汕国际机场沥青跑道大修项目道面检测及测量服务项目,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在参与项目前,前****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com)进行注册(建议使用“傲游(www.****.cn)”、“QQ(http://browser.****.com/)”浏览器。注册时须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潮汕国际机场沥青跑道大修项目道面检测及测量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2.项目地点:**潮汕国际机场飞行区
3.项目内容:本次项目拟对**潮汕国际机场飞行区全跑道及A3、A5、A6快速出口滑行道的沥青道面进行检测;对**潮汕国际机场飞行区以下范围进行测量:(1)全跑道及其道肩;(2)A3、A5、A6 快速出口滑行道的沥青道面及其道肩;(3)防吹坪;(4)沥青道面与水泥道面交界处,测量范围需覆盖交界处几块水泥板。拟为**潮汕国际机场沥青跑道大修项目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具体内容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为准。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17,715.03 元人民币(含税)。
1)供应商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7.*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2.供应商须具备甲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至少一方须具备);
3.供应商须为民航行业行政主管单位批准的从事机场道面检测业务的单位、企业 (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至少一方须具备);
4.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一项4E级以上机场跑道检测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规模证明以合同内容为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至少一方须具备)。
5.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因腐****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23年1月1日年至今供****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供应商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行贿、重大犯罪等)。(提供《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同时参加本项目,则均被否决。(提供《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7.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提供《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应由两方组成,其中任一成员须具备第2条所述资质或第3条所述资质。
9.承诺同意按采购方模板与采购方签署廉洁协议。(提供《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10.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11.项目完成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12.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13.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提供《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若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
14.供应商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查询为准,若为联合体响应,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2)信用中国(http://www.****.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响应****政府限制采购名录中46家美国企业(https://www.****.cn/zcfg/mof/202606/t****0623_****1902.htm)。
15.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三、参与项目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 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6年7月9日9点00分至2026年7月14日17点30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价将被采购方拒绝。
2. 获取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入线上系统https://qy.****.cn:8301/clLogin,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相关资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注:
(1)如采用线下报名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连同以下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汕******局**分局大楼4楼进行购买,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如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供应商可点击链接:https://qy.****.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报名,供应商应把以下资料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扫描件)上传线上系统并缴纳标书款,缴费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供应商须在一体化平台缴费成功后,以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为:汕******局**分局大楼4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收件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754-****0928,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5时00分前。【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存放快递代收点。如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需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默认开标结果声明函(格式可参考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报价文件格式的相应内容)等信息发送至****@qq.com】。标书代写
3.递交报价文件应采用信封或外包装密封,全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价文件为1正5副,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要求如下:
收件人: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及“**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启封”字样。
信封内应附报价文件完整电子文档(U盘)(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方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6.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如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记,采购方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相关声明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发布公告**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未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约定时间参与登记。标书代写
2.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3.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或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采购方可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推进工作或终止项目。
六、采购方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方地址:**省**市**区登岗镇
采购方联系人:林工
电话:138****1162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汕******局**分局大楼4楼
联系人:许女士
电话:0754-****0928/****9928
八、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663-****2900
九、本项目****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十、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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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