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 关于**市******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6)粤19破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现就**市******公司破产清算一案选任管理人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自愿报名参加选任摇珠的管理人须为2024年度**省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 二、请自愿参加摇珠的管理人根据本公告公示的债务人信息认真、全面、深入核查自身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回避情形。不存在法定回避情形的管理人,可按本公告要求递交申请书提出书面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备注联系人、电话,确认经过自查无回避情形。 按照摇珠结果确定的承办案件的一级管理人在履行管理职责中才发现回避事由,并以此为据申请变更管理人的,视为该轮次内已承办过案件。如无管理人报名,本院将在本轮次没有承办过案件的一级管理人中摇珠选定管理人。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市******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18日,注册资本29000万元,****集团有限公司、**星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认缴出资5800万元、23200万元。 案件基本情况:**市****公司因与**市******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后作出(2022)粤1971民初37603号民事判决,判决**市******公司向**市****公司支付工程款****9993.18元、维修费121576.6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市******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提起上诉。****经审理后,于2023年9月18日作出(2023)粤19民终8104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市****公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拍卖**市******公司名下部分车位并进行分配,根据该院作出的《执行款分配方案》,**市****公司可获得133500.7元分配款。另外,****法院作出的(2024)粤1971执19222号《执行情况告知书》显示,该院轮候查封**市******公司****商铺及车位,上述不动产由另案统一处理。从**市******公司的整体债务状况看,根据**市****公司提交的《被执行案件统计表(截至2026年1月19日)》等证据,**市******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多达数十宗,涉案执行标的总额累计超过23亿元,且其中绝大多数案件已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摇珠选定的管理人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一周内组建完成团队并开展实质工作。 (二)如未来发现其他关联企业符合破产条件且本院享有管辖权的,则本院本次摇珠选定的管理人将同时作为其他关联企业的破产管理人。 五、报名相关事宜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17时标书代写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市**西路187号********办公室 联系人:邹群英、莫柳娇 电话:0769-****1780 摇珠日期:2026年7月29日9时 摇珠地点:**市**西路187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1520)。 特此公告。 ****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