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26-2027年度建设工程房建、市政类施工服务项目
服务交易公告
(代交易文件)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建设工程房建、市政类施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最高限价:单个合同额 10(不含)万元以下;
4、价格区间:价格区间为招标代理单位按各委托任务单中所明确的施工内容、图纸及图纸联系单,结合项目现场情况,按照现行定额及计价规则编制工程预算,经发起人确认后,由发起人委托相应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并经确认的价格的72%(含)—90%(含)(依据区审管办[2024】4号文件及长街【2025】9号文件),具体折扣由发起人根据各单个项目的情况在区间范围内另行确定;项目估算金额在3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在预审审核报告的基础上按照折扣率签订施工合同,最终结算以审计为准。
5、合同履约期限:365日历天;
6、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7、采购方式:公开竞标;
8、联合体:√不接受 □接受。
9、响应保证金:√不接受 □接受。
1、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与发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殊资格要求:
①响应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响应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周或上一周的截图 );标书代写
③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响应人拟派房建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三类人员”有效B类证书;响应人拟派市政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三类人员”有效B类证书或响应人拟派市**建筑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三类人员”有效B类证书。
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3月4月5月或4月5月6月)并加盖响应人公章,若拟派团队人员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 ,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如退休未满三个月的需提供前一个月或前二个月的社保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
后附。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将采用CA加密和解密,“e见证”交易大厅的网址为https://bhb.****.cn/bj-tradding/bidweb/index.html,响应人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发起人或中介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滨好办-交易服务专区(“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e见证”交易大厅)由发起人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人在线参加交易活动,系统操作请关注第九点。电子标服务
1、以下条款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及其他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2)附件资料(扫描件)未按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
(3)未按交易公告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注:如符合评审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本次交易失败。
2、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响应需求、成交质保期/服务期要求最终以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版为准。
3、参加响应的单位在交易截止时间前,通过本企业的CA锁登录“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响应文件”格式,可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注: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标人(发起人/中介机构)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标书代写
①投标函
②企业资格证明材料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④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⑤商务、资信及技术方案(根据评审细则进行提供)
⑥其他:响应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⑦商务(技术)响应表
注:若有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无格式提供则格式自拟。
1、成交方法
□方案一:最低价法,发起人/中介机构确认响应文件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如响应人项目最低报价相同,由发起人通过综合评估确定成交候选人。
√方案二: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小组,对具有承接该项目资格的响应人方案进行评估,结合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商务、信用、资信、方案优劣等因素后,以投票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评分细则后附。
2、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万元 ,由成交人确的定成交后/天之内向发起人缴纳 。
4、付款方式:按单个项目委托时的约定执行。
凡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拟作出否决响应决定的,应先向响应人进行询问核对。具体规定如下: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10分钟,响应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否决其响应。响应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响应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
3.响应人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发起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否决其响应。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7-22 14:00:00(如发生澄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文件编制的,发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若此时距截止时间已不足3日,应**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通过“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上提交。
3、现场考察:无。
4、交易时间:2026-7-22 14:00:00。
5、交易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会。
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网上自行办理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198) ;然后方可登录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公告查看、附件下载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等业务操作,响应工具下载地址: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根据操作手册)安装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登录该平台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企业注册:点击“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bhb.****.cn/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的“法人登录”,登录后点击项目交易,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起人/中介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人名单并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线查看解密情况,若响应文件格式错误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损坏,导致解密时无法正确读取的,由响应人负责。
4、交易全过程中,各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符合性审查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的远程交互,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响应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品茗驱动(可到“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安装)。
6、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7、技术服务电话:王工177****0435。
8、业务服务电话:邱工:0571-****1156。
9、CA问题联系电话:天谷CA 400-****-8198。
1、响应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异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过程结束前提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暂停交易活动,其中对交易活动现场情况有异议的,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响应人对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文件明****小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交易文件明****小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或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小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原则上应暂停交易活动。
5、有下列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具体、没有明确请求的;
2)投诉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超过投诉时效的;
4)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按规定提出异议的。
中介机构:******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小丽/138****6431
联系地址:**市上**市民街69****中心B座5层
发起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科 /0571-****1991(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市**区长**路1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傅工/0571-****1992 (投诉处理)
联系地址:**市**区长**路18号
2026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