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气流烘丝机)设备拆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7月1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EVA(气流烘丝机)设备拆除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含税):202272.77元,(不含税):185571.35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招标方通知后到现场实施,拆除周期为自招标方发出施工通知起6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含税):218120.71元,(不含税):200110.74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招标方通知后到现场实施,拆除周期为自招标方发出施工通知起6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含税):218875.76元,(不含税):200803.45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接招标方通知后到现场实施,拆除周期为自招标方发出施工通知起6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否决投标情况:
(1)****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通过理由:1.未按照招标文件人员团队要求提供同时具备“电工作业证和高空作业证”人员。2.未按照招标文件人员团队要求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截图。
(2)******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通过理由:增值税发票税率填写不符
合税法规定。
(3)******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通过理由:未按照招标文件人员团队
要求提供同时具备“电工作业证和高空作业证”人员。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以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公示期: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4日。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站、******公司网站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规范办。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路13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32-****10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龙奥西路1****广场B座1202室
联系人:刘贞武
电话:0531-****0717
监督机构:****规范办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32-****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