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能源德庆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LNG接收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肇庆-德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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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LNG接收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15: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LNG接收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县政府八楼 邮编:526600

联系电话:0758-****958

传 真:0758-****958

项目名称

****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LNG接收气化站项目

建设地点

**市**县新圩镇广佛肇连接线西侧****公司(广****工业园区)(经度111度48分19.005秒,纬度23度10分9.283秒)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久力环境****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市**县新圩镇广佛肇连接线西侧****公司(广****工业园区)(经度111度48分19.005秒,纬度23度10分9.283秒)。项目拟**LNG接收气化站,生产能力满足2台12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供热机组燃料(2×24000Nm3/h)补给需求,**3台储罐,总罐容483.43m3(2台166.67m3+1台150m3储罐)。项目在现有厂址内,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站场内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二级标准值。2、水:生活污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执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3、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滤网:供应商回收;废机油、废加臭剂桶和含油抹布手套: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收集贮存。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拟作出审批结果

同意

拟不批准的原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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