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镇板桥村李村组道路拓宽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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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板桥村李村组道路拓宽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结果公示

**镇板桥村李村组道路拓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镇板桥村李村组道路拓宽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社区

成交金额:壹拾肆万陆仟柒佰壹拾叁元伍角柒分(146713.57)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采购文件。

工程类

名 称:**镇板桥村李村组道路拓宽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为道路拓宽、**排水渠、**挡墙、**围墙、**涵管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40日历天,接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负责人:李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12975)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镇板桥村、**县**镇**路**国际5#102,联系电话:186****6587、138****860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63-****7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镇板桥村

联系方式:186****6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 **县**镇**路**国际5#102

联系方式:138****860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86****6587

****

2026年07月0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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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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