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兰察布市工程项目审批平台优化完善项目建设方案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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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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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工程项目审批平台优化完善项目建设方案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15: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国栋
项目联系电话 166****999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新区**西街建委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6****6478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自治区**市**区**自治区**市**区金辉雅苑D12号商品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66****9996
附件:
附件1 废标公告.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工程项目审批平台优化完善项目建设方案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中标供应商自中标公示结束后,逾期****政府采购合同,无法正常推进项目履约。经采购人研究决定,作废本次中标结果,项目予以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本项目中标通知书于2026年5月11日正式发出。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政府采购合同。截至2026年7月6日,原中标供应商[****公司]已逾期近一个月,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多次电话、书面催告,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前来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原中标结果依法无效,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之规定,经采购人研究决定,本项目不予顺延其他中标候选人,本次采购活动整体作废标处理,后续重新组织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西街建委办公楼

联系方式:136****64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自治区**市**区金辉雅苑D12号商品房

联系方式:166****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国栋

电话:166****9996

****

2026年07月09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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