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10626-2026-004589 文 号:德市罗发改投资〔2026〕66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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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09
****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花园等4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市罗住建〔2026〕95号)收悉,该项目由**华成****公司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公司评审概算。经研究,原则同意****花园等4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花园等4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市**区**内。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对**金友商住楼、财保家属楼、富乐花园、农场家属楼等4个老旧小区(共204户居民)进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门卫室、非机动车棚等配套用房改造,建筑面积123.97平方米;小区道路改造,面积约4958.1平方米;小区大门、围墙、休闲健身场地、停车位、宣传公示栏、垃圾收集点、区域工程照明、部分住户自来水管网入户等公共配套设施改造。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八、项目建设方式: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接文后,请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
德****改革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