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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液氧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是: 工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工业。(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本次采购的货物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次采购的货物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包括联合体内的中小(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中小(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
1、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是:工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工业行业。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对于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分包意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包括联合体内的小微企业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学士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1090
质疑联系人:田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1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良君、杨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0255、****0257
质疑联系人:曹蕾
质疑联系方式:0571-****0243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中心
地 址:**市上**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7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