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对****、****食堂经营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并于2026年07月30日09点30分00秒(**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价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 1 |
****食堂经营服务项目 |
1 |
项 |
0元 |
0元 |
餐饮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
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标书代写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2026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com)以下载方式获取。
8.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0日上午09:30时(**时间)。标书代写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07月30日上午09:30时(**时间),**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远程解密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705191)电子标服务
10.公告期限
10.1.自本公告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信息(包括招标公告、补充公告、结果公告等)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com。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绥安镇**大道西289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6-****73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绥安镇溪美中路9号润璟金座二期10幢1单元2701室
联系方式:小曾、0596-****607
开标地点:**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