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组配分类行政许可结果公示 |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2026-07-09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100万套厨房燃具配件建设项目 | **市**区岳林街道银峰路88 号 | **** | ****成立于2020年12月,是一家从事厨房燃具配件制造的企业,企业投资100万元,购置研磨机、振抛机、清洗机、焊机等设备,租赁****电器厂位于**市**区岳林街道银峰路88号的现有闲置厂房1号楼的五层、部分六层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1800m2,于2022年1月形成年产100万套厨房燃具配件的生产规模。目前企业已停产,企业未批先建,现办理环评补办手续。 | 1、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4、认真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熔蜡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软管收集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3、噪声: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切实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标准限值。4、固废:残次零配件、废焊丝及渣、废金刚砂、废石子、一般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固废,****公司综合利用,设置1面积约20m2的固废暂存间;废蜡、废研磨液、含油金属屑、浮油及污泥、废包装桶均属危险废物,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设置1占地约10m2的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9134传真:0574-****9134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3楼K区
环保窗口(**区大成东路277号)
公众可以在2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服务中心)反映,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环境影响评价基本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