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发改许可〔2026〕46号
****改革局
关于**县滩面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
项目建议书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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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滩面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流域生态保护和乡村**帮扶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上旺村、**村、新旺村,共计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提高**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推进**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发展。原则同意**县滩面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县滩面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滩面镇上旺村、**村、新旺村。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集中处理模式”对滩面镇的上旺村、**村、新旺村共3个行政村进行农村污水治理。共建设污水干管DN300的HDPE管2.98km、支管 DN200的HDPE管1.99 km、入户管DN100的UPVC管4.56km,建设Φ700 的检查井167座,**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9座,设计处理规模 320m3 /d。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为 1199.2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988.29 万元,工程其他费用 122.16 万元,基本预备费 88.84 万元。资金来源:申****财政厅提前下达2026年流域生态保护和乡村**帮扶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6年3月6日
****改革局 2026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