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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三江两岸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生态治理类项目(蓝藻打捞工程)--“水动力改善”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都应具备以上资质)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资格要求即可) |
| 2 | 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1条 | 所投产品具体配置、技术参数符合及偏离情况: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技术参数的得8分;标“▲”的参数必须满足,负偏离废标;其他参数,每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标“▲”的参数要求提供满足招标技术参数的承诺书,如后续供货发现参数无法满足要求的,作虚假应标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所投产品具体配置、技术参数符合及偏离情况: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技术参数的得10分;标“▲”的参数必须满足,负偏离废标;其他参数,每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标“▲”的参数要求提供满足招标技术参数的承诺书,如后续供货发现参数无法满足要求的,作虚假应标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 3 | 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12条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境或环保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5分。本项最多3分。(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单位合同扫描件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境或环保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得1.5分。本项最多3分。(证明材料相关证书、单位合同扫描件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在投标单位的三个月薪资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并加盖公章)。 |
| 4 | 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13条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备环境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1个得1.5分,最多得3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与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同一个人多本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单位合同扫描件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并加盖公章)。 |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备环境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1个得1.5分,最多得3分; 2.具有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同一个人多本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单位合同扫描件以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在投标单位的三个月薪资流水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并加盖公章)。 |
| 5 | 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15条 | 产品制造规范: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产品(垂直水动力灭藻器、**量推流器)的制造商入选过国家工信部发布的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得2分,最多得2分。 |
删除该条评分标准 |
| 6 | 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17条 | 2.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蓝藻治理类科学技术奖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 2.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与本项目需求相关专业科学技术奖的,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
| 7 | 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18条 | 经验业绩: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蓝藻治理类推流器(推流量≥2500m3/h)采购及安装业绩的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江河湖泊蓝藻治理经验业绩的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供应商提供的业绩1和业绩2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经验业绩: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同类项目推流器采购及安装业绩的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江河湖泊同类项目治理经验业绩的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供应商提供的业绩1和业绩2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合同复印件;②与合同对应的验收单或其他验收证明材料;③与合同对应的发票及收款记录。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缺一不可,不提供不得分。)。 |
| 8 |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获取招标文件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8日9:30,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
| 9 |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17日9点30分00秒(**时间) | 2026年7月28日9点30分00秒(**时间) |
| 10 |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17日9点30分00秒(**时间) | 2026年7月28日9点30分00秒(**时间) |
| 11 | 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答疑与澄清 |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6年7月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如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于2026年7月8日17:00前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招标文件发售的网站发布。 |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6年7月1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如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于2026年7月20日17:00前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在招标文件发售的网站发布。 |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梅城镇开元路 8 号
联系人: 钱工
联系方式:139****9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江街道财富城B座2104室
联系方式:150****5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江龙
电 话:150****526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