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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堂子巷历史街区文旅项目监理
2.标段名称:**堂子巷历史街区文旅项目监理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三)其他要求(以下要求为合同签订依据) 第13条”修改为:13、监理单位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中施工工期可能影响监理服务费用的不确定因素(如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合理报价。
(2)原招标公告人资质、资格要求中2.1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修改为:2.1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
(3)原招标文件中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3.文化保护责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修改为:“3.文化保护责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证书。”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27日09:15。标书代写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该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人及时查看。
4.招标人:****
地址:**市**区赭山****广场A座2307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蒋女士
电话:0553-****55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湾****开发区宜居**上品S5#号楼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胡琴
电话:0553-****557、157****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