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人民检察院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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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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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无人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1498.3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1498.30元(人民币)

二、产品参数要求如下:

1、需具备飞控多种设定、飞行自动避障、无线高清图像传输、机载端变焦摄像、手动和自动控制、拍照录像回放模式等功能 ;

2.水平飞行需高于90公里/小时,飞行海拔高度需高于7000m,云台相机有效像素不低于 2080万,图传规格需高于1080p/60fps(机身飞行相机),云台相机最大图传码率需高于 50Mbps,主机负载需高于2500克;

3、包括飞行器、地面站及软件、智能电池及电池箱、无人机吊舱、云台相机、图传系等组件。

4、供应商须为交付无人机配套投保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及机身意外险,保险有效期不低于1年,需提供三年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障覆盖机身损毁、人员伤亡、第三方财产损失;交付时同步提供完整保险保单,保险生效时间不晚于设备验收当日。

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交付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保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格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3)单位授权书(若有):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活动(竞价开始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加急标书代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五、报价文件组成(须完整提供、加盖公章、密封装订)

1. 报价函(明确项目服务包干总价、服务承诺、质量承诺);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无失信、无行政处罚、无不良从业记录承诺书;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完整的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方案。

所有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报价文件一式壹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制作、密封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相关要求

1. 本次报价为一次性闭口包干报价,包含本次采购服务全过程所有成本、税费、保险、售后等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2.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金额保留两位小数,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 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全部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采购项目。

七、评审及成交原则

1.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择优、低价优先原则评审,在供应商资质齐全、业绩达标、服务方案合规、满足全部采购需求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2. 若最低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情况,优先选取服务方案更优的单位成交;

3. 评审不合格、报价无效的单位,自动丧失参选资格,采购人不作解释。

八、竞价活动失败

1. 出现下列情况的,本次竞价活动失败:

(1)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

(2)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文件、报名资料,于2026年7月15日上午9点到****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竞价。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女士

地 址:**省**市**县**镇**大道58号

联系方式:074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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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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