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关于2026年7月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及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周口-鹿邑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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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7月9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及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2026-07-09 16:08: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6年7月9日我分局拟对****公司三场沼气发电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窗口,公示期: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589 通讯地址:行****管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 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

响评价

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公司三场沼气发电项目

**市**县任集乡石井村

****公司

******公司

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利用**三场现有粪污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进行发电。****养殖场自身生产、生活用电,采用2台200kW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78.6万kW﹒h。

1、废水:预处理系统产生的脱水废水收集后,通过管道返回**三场黑膜厌氧池进行处理。

2、废气:发电机组沼气燃烧废气,经各自的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各自的8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限值要求。氨逃逸浓度能够满足《**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24]132号)限值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柔性接口、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包装袋经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一般固废暂存间(400m2),定期外售;废催化剂、废防冻液桶、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6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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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沼气发电全本.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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