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单位采取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对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复核,广大供应商可以对相关技术参数及经济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预算金额:1700万元 (2个包分别约850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1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www.****.cn)完成供应商注册;标书代写
10.提供投标保证金追溯承诺。
11.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具有相应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在**、**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供应商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军队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中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③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④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资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六、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七、公示期间:2026年7月10日 -2026年7月16日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采用电子邮件(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3)向我单位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下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3)进行反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316-****433
电子邮箱:****@163.com
十、 其他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附件:1.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2.采购项目经济要求
3.建议函模板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