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集约送达及辅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采购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集约送达及辅助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四章。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 采购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 1 |
913********598134H |
****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承诺若资格承诺内容存在虚假、不实、隐瞒情形,自愿接受采购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扣除全部未结算服务费、纳入采购黑名单1-3年,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
5.3、采购方将在协商前、履约全过程动态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司法涉案、行政处罚记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已签约的无条件解除合同,响应文件及合同全部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挂靠经营,一经发现分包、转包、挂靠,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扣除全部未结算款项,追究供应商全部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期限:2026年07月09日至2026年07月14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
6.2获取地点:**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6.3获取方式:被邀请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供应商直接至我司购买采购文件的,须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单》;
6.4采购文件售价:
纸质或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纸质采购文件与电子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采购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标书代写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07月16日15:00(**时间),地点:**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本项目开标厅。标书代写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2026年07月16日15:00(**时间),地点:**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本项目开标厅。标书代写
9、其他条款
以上如有变更,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关注。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公告变更、答疑文件的,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得以此向采购方提出索赔、延期履约等诉求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 **省**市**区浦下洲路7号中央海丝法务区1号楼6-9楼
邮编: 350018
联系人:江亦欣
联系电话:182****5009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镇**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林文芳、郑婷婷、曾星怡
联系电话: 0591-****2357
附1:账户信息
| 协商保证金、报名费账户 |
| 开户名:**** |
|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
| 账 号:100********0010001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协商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集约送达及辅助服务项目 |
5000 |
900000.00 |
件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