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建设局《关于印发《**市绿色建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岳建发〔2025〕14号)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第四批绿色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经建设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局****中心****中专****基地建设项目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预评价一星级要求,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7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持有异议者可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署实名向**市****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方式:****@qq.com 邮政编码:414000
地址:****住建局大楼4011室
附件:**市2026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预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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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
附件:
**市2026年度第四批绿色建筑预评价项目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区 | 建筑类型 | 单体建筑数量(栋) | 申报建筑面积(万㎡) | 申报单位 | ①设计单位/②咨询单位 | 主要技术措施 | 预评价星级 |
| 1 | ******局****中心 | **楼区 | 公共建筑 | 1 | 0.62 | ******局 | ①******公司 ②******公司 | 1.建筑供暖空调负荷降低达到5%; 2.室内噪声级达到高标准要求值; 3.分体空调能效等级达到二级; 4.卫生器具效率等级达到二级; 5.采用光伏发电系统,提供电量比例达到2.26%; 6.进行海绵城市设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8.94%。 | 一星级 |
| 2 | ****中专****基地建设项目 | **县 | 公共建筑 | 2 | 0.94 | 岳****学校 | ①******公司 ②******公司 | 1.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达到2级; 2.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降低比例达到10%; 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比例达到5%; 4.楼板撞击声隔声值55; 5.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50%; 6.外窗气密性能6级; 7.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11.16%。 | 一星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