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与网络服务项目(一期)+(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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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与网络服务项目(一期)+(二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与网络服务项目(一期)+(二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577号10楼 1,618,000.00元 96.4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与网络服务项目(一期+二期)):

服务类(****)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 C****9900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重点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与网络服务 为采购人提供重点污染源视频和图片数据服务,包括重点污染源视频和图片的采集、传输、存储、呈现、分析处理服务及网络安全服务。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要求,同时,应符合《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22)中的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国军、徐万福、苗德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81,000.00元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0********200013546[2026]00247。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800,000.00元/年。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00,000.00元/年。

(四)本项目服务要求:

1、视频、图片采集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的106个点位共计314处部署摄像机(详见《摄像机服务点位》),进行24小时全天候高清图像采集。根据现场情况,摄像机如需进行立杆、支臂、机箱、配电、防雷、网络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用电,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2)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部署机场式无人机一套,进行无人机空中视频采集、图片抓拍服务。

3)供应商应进行前端设备、线路、配套设施的巡检工作,确保视频/图像采集服务的各环节安装、接线均稳固牢靠,无腐蚀、松动、老化;供电电压稳定,供电线路安全,绝缘和防水措施稳固,无进水、漏水、积水;摄像机镜头和护罩无脏污、无积灰;摄像机视野无遮挡物,夜晚红外效果正常,无强反光物。

4)供应商应提供视频质量诊断服务:当系统识别画面出现模糊、偏色、过曝、遮挡、条纹、雪花等异常情况时,产生相应的异常告警。若出现上述故障告警或异常状况,除不可抗力外,应于24小时内予以修复。

5)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提供314**端设备+1台空中巡查设备的日常运维与保养、故障分析处理与检修,保障固定点位、无人机、机场及相关配件处于正常的工作运行状态。

6)服务期内,因无人机飞行原因导致的第三者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2、视频、图片传输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为每个前端摄像机提供≥8Mbps带宽的数据传输链路(共314台摄像机),并配备相应的传输链路总计117条(117条数据传输链路的终点均为供应商机房,其中106条数据传输链路的起始点分别位于106家企业内,11条数据传输链路的起****自然保护区,具体企业点位信息详见《摄像机服务点位》);

2)供应商须提供汇聚链路一条,****中心机房,汇聚链路带宽≥3Gbps;

3)无人机所采集的视频、图片数据的传输须支持采用4G/5G网络传输,****中心机房采用专用数据传输链路,带宽≥100Mbps;

4)供应商应确保链路的稳定性,对各链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5)链路故障的抢修恢复时间(到达现场时间除外):**驿**≤2小时,乡镇街道≤4小时;链路中断故障的业务恢复时间 ≤6小时;

6)供应商如因施工、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等原因影响链路的正常使用,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知会采购人,相关可能导致业务中断的操作应在凌晨0:00-6:00时段内完成并恢复链路的正常使用。

3、视频、图片存储服务要求:

1)****中心机房部署存储设备,以提供数据存储服务,所有摄像机和无人机所拍摄或抓拍的视频、图片数据均须进行存储。视频存储天数≥31天,抓拍图片/告警图片/告警视频存储天数≥183天;

2)供应商应在每日对存储设备性能进行测试,确保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视频、图片数据完整、正常下载。若发现存储空间不足的,应及时进行存储容量的扩充。不允许出现因设备原因(包括:设备故障、磁盘损坏、磁盘容量不足等)导致所采集的数据无法存储的现象。

4、视频、图片呈现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将采集的视频和图片,经解码(视频解码器由供应商****执法大队拼接大屏(采购人现有)上进行呈现,取流方式须支持直连和转发两种;

2)视频、图片的呈现须支持融合屏方式,融合屏画面分割最大值≥12画面;

3)图像解码输出须支持12路1200W@25fps。

5、视频、图片分析处理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视频流融合服务:融合监控视频与无人机视频的数据,为环保监管执法、处置、决策提供多维度数据支撑;

2)供应商须构建AI预警事件全流程管理:依托视频监控的AI分析能力,实现环保异常事件的智能识别、自动提醒、快速查看告警事件,提升事件响应与处理效率;

3)供应商须保障系统稳定可靠,数据传输实时准确,权限管控严格,满足环保日常监管及应急处置的业务需求。

(五)本项目服务期限:

数据采集点建设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314个固定点位的数据采集点硬件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完成无人机的部署调试,开始向采购人提供视频、图片数据。 数据提供服务期限:固定采集点及无人机部署完成,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合格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服务期限内,本项目因政策等原因被整合的,服务期限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98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驿区鸥鹏大道188号

联系方式:028-****5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槐树店二路128号13层1308、1309、1310号

联系方式:028-****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8188

****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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