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雍城街道城东村皂角树村集体资源资产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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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资产名称 **市雍城街道**村设施农业设备及大棚出租项目 标的编号 ****0101
资产权益 使用权 资产类型 其他资产
标的名称 **市雍城街道**村4、5、6组皂角树村土地 标的编号 ****0101
标的类型 耕地 坐落 **市雍城街道**村4、5、6组皂角树村
流转面积 507.82 单位
清查核实编码
转出用途 粮油种植 产权证编号
土地性质 地块形状
地块形状描述
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补充介绍

**市雍城街道**村皂角树村集体**资产出租项目公告

****受****委托,拟对**市雍城街道**村皂角树村集体**资产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现面向社会征集意向受让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雍城街道**村皂角树村集体**资产出租项目

2.项目位置:**市雍城街道**村。

3.项目详情:

土地:

标的资产位于**市雍城街道**村,面积507.82亩。

资产:

标的资产位于**市雍城街道**村,占地面积约350亩,大棚约529个,水池11个,电机22台,节水灌溉系统11套,生产用房11套,该资产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4.拟流转方式:出租

5. 拟流转底价:

土地底价:1100元/亩/年

资产底价:250000元/年

6. 拟流转期限:

土地流转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

资产流转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8月31日(期限与土地一致,资产租金按3年计算)

二、公告事项

1.公告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https://www.****.com/nccq/ (**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诚信守法的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均可申请单独参加承租。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四、报名事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中心3楼B1),本项目不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资料:

1.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其它根据项目情况所需提供的资料

五、保证金事项

缴纳交易保证金:13000元

(1)缴纳时间:公****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扫码支付

(3)保证金退还:①未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通过成交审核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②竞得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合同》备案后的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路、无息退还。


六、交易方式

如挂牌期间仅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系统自动按挂牌价格成交;如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组织网络竞价交易确定受让方。

1.竞价过程分为自由竞价与限时竞价两个阶段。当预设的自由竞价时段届满,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遵循以下规则:

①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60秒。

②在任一周期内,如有竞买人提出有效应价,系统自动进入新的60秒周期。

③在任一周期内,无任何新的有效应价,则系统在该60秒周期结束时自动终止整场竞价。

网络电子竞价:加价幅度为100元。


七、交易服务费

按照**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高质量推进乡村**的意见》德委办﹝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出租/转让相关事项

土地: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土地使用性质和农业用途,严禁“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流入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应当事先取得流出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及其所在村集****委员会备案,村级组织应及时将****人民政府****办事处****管理部门。

(3)合同期内,流入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书面通知流出方,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流转合同,并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流转费用。

(4)流入方有权收割并处理合同到期时地面上已成熟或可收获的农作物,对于尚未成熟或无法即时收获的农作物,流入方应与流出方协商确定处置方式。

(5)流转合同到期后,地面上的附属设施,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由流入方恢复原状或按照流出方的要求进行拆除,确保土地恢复到适宜再次流转或耕种的状态。如有损害土地或影响后续使用的行为,流入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价款支付:分期付款,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7)自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

(8)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交付。

资产:

1.标的踏勘: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自行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属情况、与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2.付款方式:分期支付,一年一付,价款具体支付时间以交易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3.标的交付:****交付,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交付。

4.意向受让方取得该宗标的后需依法依规合法用作经营,不得用于其它非法用途。如果造成一切不利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5.合同到期受让方需清理房屋内部的杂物,修复因使用造成的墙面、地面、门窗等部位的损坏,保证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稳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如房屋存在附属设施(如庭院、围墙等),也需恢复至合同约定的状态。

6.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受让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拆改、装修或增加设备,若可拆除及搬离且不会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受让方有权自行拆除并搬离;无法拆除或拆除会影响标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安全的部分,无偿归属于流出方所有。

7.涉及设施设备等可移动资产,受让方应保证资产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按照资产的折旧价值进行赔偿。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所有设施设备受让方应完整交回村集体,使用期间受让方自行购置的设备期满后受让方自行搬离。

8.受让方负责资产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确保资产处于良好状态,使用期间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9.合同签订:自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次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

10.不得从事污染环境、黄赌毒及其它非法经营项目。

11.不得从事餐饮行业。

12.不得从事娱乐项目。

13.仅现状使用。

九、其他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十、组织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农交所******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钟先生

联系电话:136****6688 189****3777

地 址:****服务中心3楼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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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省/**市/**市/雍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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