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工作,现公布《**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土地等级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30日
对征求意见稿如有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 0792-****816
邮寄地址:**县**大道70号 收件人:付大民
附件:1.《调整**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土地等级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调整**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土地等级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总局****税务局
2026年4月30日
附件2:
调整**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
土地等级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第239号令)精神,结合我县发展现状,对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土地等级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征税范围、土地等级和土地等级
**县范围内土地等级划分为三级,具体征收范围如下:
****中心**集中建设区划分为一类土地
1、土地等级:3元/平方米
2、适用范围:中心**含老**片区、**工业片区、九仙岭片区、**片区。**京九铁路和博阳河(含老**厂区、原嘉华氟化厂区),南至九仙岭森林公园,西至迎宾大道和新105国道区域,****党校。
(二)丰林工业新区以及丰林建制镇划分为二类土地
1、土地等级:1.5元/平方米
2、适用范围:丰林工业****人民政府所在地。**岷山水系,南至230县道以南胡家新村,西至德白公路丰林镇与聂桥镇交界处,****水库。
****政府所在地划分为三类土地
1、土地等级:1元/平方米
2、适用范围:除上述一类、二类土地****政府所在地。
二、执行时间
上述征收范围和土地等级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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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