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贤聚楼农副****公司等2户
所在地:**市
债权本金余额约:4159.68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持有**贤聚楼农副****公司、****双******社2户债权资产,2户债权本金余额约为4159.68万元,债权合计约5508.19万元。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担保等。抵押情况如下:
1、**贤聚楼农副****公司:债务人名下位于**区永阳镇**路158号金宝大市场的2幢商业房产,共两层,土地分摊面积6620.07平方米,建筑面积8757.97平方米,权利价值共计3000万元。
2、****双******社:①**贤聚楼农副****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永阳镇**路158号1幢第3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076.4㎡,一押;②**贤聚楼农副****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永阳镇**路158号1幢第2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756.05㎡,二押。一押及二押担保债权本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债权资产位于**省**地区,抵押物涉及商业房产,担保充足,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省作为经济大省,未来几年仍将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特别是“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在**交汇叠加,为**提供了新的重大机遇。
免责条款
本次拟处置的债权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次营销不构成任何资产处置行为或处置程序,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及**联交所不对营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项目后续处置情况发布的正式处置公告为准,请资料使用方根据自身尽职调查情况理性判断。
交易对象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凡先前参与****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意向
****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外资机构购买资产须以人民币结算。上述资产可接受组包、拆分组包或单户处置。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联系方式
****集团金融业务总部
周女士,曹先生
010-****7888-757,186****6302,157****5412
**市**区北蜂窝中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