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2026年7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关于 2026年7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6-07-09 16: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755 0477-****752

传 真: 0477-****758

通讯地址:****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污染防治措施

1

******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市**大路镇东孔兑村****院内东北角

****

******公司

本次燃气锅炉建设项目为安装2台6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并配套低氮燃烧器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为看守所院内建筑物冬季采暖提供热源。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保护措施。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加热时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每台燃气锅炉配套1台低氮燃烧器,废气分别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共设2台低氮燃烧器,2根15m高排气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为燃气锅炉、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均位于锅炉房内,在采取基础减振和建筑隔声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3、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房软化废水及锅炉定期排污水经1座容积为10m3****看守所生活污水一起拉运至****处理厂处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锅炉燃气为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后无锅炉废渣产生;项目主要废物为软化水装置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锅炉软水制备过程需要定期更换离子交换树脂,****树脂厂家负责回收和更换。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废水收集沉淀池采用C30、P6级防渗混凝土,等效黏土防渗层满足Mb≥1.5m,渗透系数满足K≤10×10 -7cm/s;锅炉房内采取15cm厚的水泥硬化的防渗地面,地面无裂缝,可以有效阻止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水质的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锅炉房内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厂区应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泄漏回收器材,如灭火器、吸油毯、安全帽等。

一旦发生天然气管道或锅炉本体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次生环境风险,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熄火停炉,关闭进气总阀门,切断气源;

②开启锅炉房防爆通风机、门窗自然通风,加速甲烷扩散,降低可燃气体浓度;

③优先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避免大量消防废水无序流淌;

④厂区布设沙袋围堵,收集所有消防废水导入事故应急池,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河道;

⑤火灾后清理沾染药剂、油污的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单独处置。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