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都昌县第三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告知承诺制)

审批
江西-九江-都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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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告知承诺制)

日期:2026-03-25 15:24


****环境局 2026-3 -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水厂建设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 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693(邹工)通讯地址:**县鄱湖大道(332600)


项目名称

****水厂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省九****政府北侧1.5km-余家湾村西侧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水厂位于**省九****政府北侧1.5km-余家湾村西侧,****中心坐标:E 116°8′7.438″,N 29°24′53.662″。净水厂以**湖原水为水源,通过预处理、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工序,建成后形成近期3万m3/d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按远期设计6万m3/d取水规模一次建成)、输水工程、净水工程和配水工程,配水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强化施工扬尘精细管控,做好围挡、车辆冲洗、苫布遮盖料场、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做好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排放;施工场地四周将修建简易排水沟(管),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建筑材料运输,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规划好车辆行驶路线并限速、禁鸣,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等方式减轻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建筑垃圾,将弃料等固体废物统一堆放,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护水源水质,在水源保护区内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及做好水源保护及防护措施。(二)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沉淀池、沉泥池产生恶臭和备用柴油发电机排放的烟气,项目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备用柴油发电机排放的烟气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清单。(三)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滤池反冲洗废水和沉泥池排泥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生产废水(沉泥池排泥水、反冲洗废水)经沉泥池沉淀后进入蓄水池暂存,定期抽出作为原水回用。(四)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虹吸抬耙式刮吸泥机、RB22型罗茨鼓风机、双吸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防范措施: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减震等综合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PAC废包装袋、污泥、废滤膜)、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化学品废弃容器、化验室废液、含油抹布和手套),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运联单,PAC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定期交由专业人员运走处理、废滤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管理危废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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