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6-JJHCBB-W1001)(第1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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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2026年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保障规模:日常保障约2000余人,配送地点为**市西**、**市**区。

2.项目计划总额:约350万元/年,服务期1年。

3.招标范围:食堂日常保障所需的蔬菜水果类。

注:所有种类的货品均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四、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资质完备、****公司,不得有任何关于食品安全、涉贿违法、服务恶劣的不良记录。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一定规模、管理规范、承接过党、政、军、群(机关团体)等部门的配送任务,具备丰富的配送服务经验,能够按需配送采购单位所需食材。

3、投标供应商应具备食材冷链配送的专用车辆及设备,在车辆限号时能够安排符合要求的其它车辆替换。

4、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安排固定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指派较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临时紧急配送调换的处置能力。

5、投标供应商必须独立完成配送工作,****公司,不得转包配送份额,具备合法完备的税务开票能力,****公司开票走账。

6、投标供应商须满足采购单位应急保障任务(临时增加物资)或伴随保障任务(配送点位临时增加)的采购需求。

★7、投标供应商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配送人员及原材料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建立紧急供货机制(应急配送方案),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落实。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或延迟、推辞不执行,不得以疫情严重或供应商出现疫情为借口拒绝给采购单位配送食材。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为无不良记录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的,或有外商投资背景的大型优质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的生产或销售型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流**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的投标内容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

7.投标人须在**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8.投标人近3年(截至开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3年(截至开标)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近3年(截至开标)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标书代写

9.****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产品质量要求

1.配送原材料必须完全确保所有食材均在保质期内,无变质过保、无以次充好,质量合格、成色新鲜。运输冷藏食材要有对其相应的冷藏措施,运输车辆应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品污染。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量必须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符合现行食品安**家标准(GB2763-2026)要求。

2.供应商应提供利于食材运输和储存的有效包装,且在包装上注明保质期及存储方式。对于有特别储存、保鲜要求的,应提前充分告知采购人。运输车辆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运输需保鲜冷藏运输,验收结束后协助采购人按部门进行食材搬运。

六、意向公开时间

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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