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5日出具了《****政府关于同意**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公告的批复》(**区府函〔2026〕11号),我局于2026年4月5日完成了相关结果公告。
根据《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矢量数据核对情况》工作要求,我局对采矿损毁图斑编号****(原拟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ZJ441********02001)、采矿损毁编号WS441********40002(原拟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ZJ441********02002)及WS441********70008(原拟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ZJ441********01001)进行了现场核查与权属溯源。经核查,三处图斑均无法追溯原采矿权人,且地表均有不同程度植被恢复,采矿损毁特征已不明显。为实事求是推进采矿损毁土地图斑分类处置工作,拟将上述三处图斑调整为非采矿损毁类别,不再纳入新增历史遗留矿山采矿损毁图斑认定范围。****政府请示调整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并于2026年7月7日取得了《****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公告的批复》(**区府函〔2026〕28号)。
根据《******厅关于做好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5〕1393 号)及《******局关于做好全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梅市自然资耕保字〔2025〕25 号)等文件精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进行重新公告。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局**分局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公告时间: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电话:林先生 0753-****728
附件:
1.**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果调整后清单
2.影像切图
******局**分局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