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可〔2026〕107号
省水利厅关于亿纬三干渠综合取水利用项目
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387号令)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亿纬三干渠综合取水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门市**区**街道亿纬十区南侧三干渠及龙兴南路至官堰湖大道沿线,****水库三干渠**涵闸、埋地箱涵等构筑物并敷设输水管线,为****公司、**亿****公司等企业的6个厂区提供动力站冷却用水。6个厂区设计产能分别为:五区年产6.1亿颗高性能锂离子圆柱电池、六区年产20GWh高比能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七区年产20GWh乘用车锂离子动力电池、八区年产16GWh车用磷酸铁锂电池、九区年产18GWh高比能磷酸铁锂储能和物流车电池、十区年产68GWh高比能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上述厂区其他生产、生活用水均取自公共供水管网。
二、****水库为取水水源,通过设置涵闸自流引水,****门市漳河水库三干渠左岸、对应桩号K7+200处,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1′43.26″ 北纬30°54′18.63″。本项目日最大取水量为1.48万立方米,年取水规模为500万立方米,设计取水保证率为90%,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
三、本项目取水经冷却塔使用后全部蒸发消耗,不外排。上述6个厂区其他生产、生活用水产生的年退水量约为59万立方米;退水经厂内初步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革集河(杨树港河)。
四、你公司应做好本项目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严格按照许可水量取水,规范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用水节水统计调查工作,切实执行用水定额,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
五、你公司应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应与取水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本项目应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取水计量信息传入监督管理单位水**管理信息系统。
六、本工程取水工程(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厅报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材料,经我厅验收合格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七、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服从我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本项目取水事项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重新进行水**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九、本项目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我厅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公司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违规取水、监管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将依法予以责任追究和立案查处。
附件:1.****公司关于申请办理亿纬三干渠综合取水利用项目取 水许可的函
2.****公司取水许可申请书
3.亿纬三干渠综合取水利用项目水**论证报告书
4.亿纬三干渠综合取水利用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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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