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兴分局法医伤情鉴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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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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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分局法医伤情鉴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17:13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7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0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 010****4505-816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黄村西大街 35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2316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中心A座北楼1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4505-816
附件:
附件1 更正公告0709.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分局法医伤情鉴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03 17:29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cn/xxgg/qjxxgg/qjzbgg/2026/7/5fa7eecaeefd4172ab696afae73de6c2.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3投标人2023年7月1日至今在行业内的信誉情况”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请如实披露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信誉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司法主管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为准)。如投标人进行虚假承诺或未提供全部有效投诉和行政处罚记录,采购人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任何有效投诉记录或受到行政处罚,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无任何有效投诉记录和行政处罚的声明函,并经投标人盖章。标书代写

如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有有效投诉记录或受到处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有效投诉记录和行政处罚清单及相****司法局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电子件,投标人整改意见等)并经投标人盖章。标书代写

注:建议在证明文件前提供全部有效投诉和行政处罚的清单列表,并备注是否属于本项目类别的有效投诉。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2023年7月1日至今是否被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得分。

如有行政处罚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进行虚假承诺或未提供全部行政处罚记录,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其余内容无变动。

更正日期:2026-07-09 10:5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黄村西大街 35 号

联系方式:刘顺来,010-****2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A座北楼17层

联系方式:刘晶晶、朱艳梅、李倩、金俐成、郭玉婷、丁峥敏、卢雪、张书玲,010****4505-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晶晶、朱艳梅、李倩、金俐成、郭玉婷、丁峥敏、卢雪、张书玲

电 话: 010****4505-816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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