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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雅居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关于**枫林雅居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的申请及相关报件资料已收悉。经**市古**国****委员会办公室审议通过,现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枫林雅居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方案。
二、项目地块位于**市古**中济路与昌洛路交叉口西南侧、寨后片区1-09号地块、古地2026-08号地块,项目用地总面积10352.68㎡(约15.53亩),建筑面积22048.03㎡(其中地上15168.91㎡,地下6879.12㎡),绿地面积4145.21㎡,绿地率41.17%,容积率为1.51,建筑密度为27.04%,机动车停车位162个(其中25个充电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104个。建设内容为住宅小区。
三、方案审定后,所审定的技术指标为法定技术指标,如不实,相应法律责任由设计单位及项目业主承担。
四、请你公司按照会议的要求,衔接项目用地周边现状道路和管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用地及周边电力、电信、燃气、绿化、垃圾收集点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五、请你公司备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定要件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六、此审查意见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内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此审查意见及审定方案自行失效且之后一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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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