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规定,现将《****基地管理项目需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9日。如采购人、潜在供应商有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将加盖公章的修改意见以PDF电子文档形式于2026年7月9日18:00前发至****@126.com,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1****69405。
附件:****基地管理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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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基地管理项目需求
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
一、工作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国农业法》;
(3)《中华人民**国测绘法》;
(4)《土地调查条例》;
(5)《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
(8)《国土**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
(9)《自然**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10)《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11)《**省土地管理条例》;
(12)《国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2.行业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
(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3)《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4)《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5)《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6)《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7)《永久基本农田数据质量检查细则》;
(8)《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二、工作范围
拟聘请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基地管理相关工作进行内、外业调查审核、专项整治等全流程服务。国家下发的问题图斑17189宗,其中**县5641宗、**市11548宗,以及整治过程中新增的图斑。
三、工作内容
依据国家、省、市试点方案和整治成果核查规则相关要求,指导**县、**市开展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包括政策解读、线上线下培训、疑难问题答疑等;按照文件要求,对国家下发的问题图斑开展内业审核、外业核查、市级验收总结等;对接省级工作组,及时掌握新政策、新要求,对省级反馈的问题,督促两个试点地区及时修改完善;协助定期调度汇总试点地区整治进度,定期分析研判协调相关问题,定期反馈整体推进情况;协助编制社会风险应对评估预案等。
1.技术培训和问题研判
(1)协助开展技术培训。结合试点工作进展,协助市级对牵头部门、管理条线负责人员以及乡镇基层调查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重点培训补充调查的具体流程、图斑认定的方法、测绘方法的选用、工作平台的操作、图斑类型的判定、处置意见的出具、永久基本农田的调出、规划调整方法、农转用指标的办理流程、拆除流程、有偿使用协议的签订等,确保其掌握相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标准规范、平台操作及熟悉分类处置政策及法律法规。指导试点地区做好补充调查,出具处置意见,分类实施整治,保障调查成果真实可信、处置方式合法有效、整治结果合理公正。
(2)协助开展问题研判。协助梳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主要包括一户多宅或多户多宅等问题的处置、规划及农转用指标的衔接、处置意见的调整等方面。针对难以开展实施的图斑,退回县级并指导其对照国家处置政策,逐宗开展图斑类型认定,逐宗匹配处置政策,逐宗修改完善相关资料。必要时协同市、县、乡镇、村级共同商讨研判,确保处置意见符合政策要求、经得起历史推敲。
2.补充调查和处置意见审查
(1)审核处置意见。对县级上报的补充调查和处置意见进行逐图斑审查,主要审查各类数据与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一致性。重点审核补充调查信息采集表、各类举证材料(如身份证明、户宅证明、影像分析图等)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审核问题图斑分类判定的准确性;审核处置意见表与分类处置政策的符合性,特别对重点图斑进行重点复核,确保所有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2)协助批复销号。协助市级工作机制对审核通过的县级处置意见形成批复;剔除类图斑提交省级工作机制销号;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指导修改,直至全部审核通过,形成的台账报省级备案。协助开展相关图斑移交工作,包括工作协调、图斑审核、数据梳理等。
(3)做好过程监管。对县级补充调查成果进行内外业抽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指导整改。原则上每个试点地区抽查不低于3次,如抽检合格率达不到部、省、市要求的,需要按照市级要求增加抽检次数。
(4)做好数据汇总。补充调查完成后,对问题图斑补充调查成果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梳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图以及特殊用地(重大工程、生态保护红线等)图斑分布、数量、面积,筛选甄别剔除类、整治类图斑信息,明确重点核查图斑(党员干部、城镇居民、超大面积等),统计需进行规划调整的图斑数量、面积,分析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需求等,形成专题台账资料。
3.整治成果审查验收
负责按照技术手册规定的流程与标准,组织开展市级层面的审查验收工作。采取内外业核查的方式组织开展。
(1)开展内业检查。通过工作平台对县级自查自验后上报的全部整治成果进行内业审查,对过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问题分析,督促试点地区限期整改完善,保证调查成果质量。整理汇总补充调查成果及分析报告,形成一宗一档。通过现场查验、检查县级自验资料及技术方案,工作总结,分析报告等文档材料。内业核查记录做好留存。
(2)开展外业检查。结合分类处置政策与整治成果台账,组织检查队伍对各阶段的整治材料进行实地核查,要求对内业核查存疑的、拆除类、没收类、超出标准100%(含)以上的图斑及涉及党员干部等重点图斑实行100%实地核查,对其他类型图斑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样核查(每个试点地区现场核查总数不低于300宗,图斑总数少于300宗的,全部核查)。
(3)开展过程指导。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指导,审核县级提交的整治成果,符合政策要求的通过并上传至省级,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指导修改完善。跟踪上级的审核进度,对退回的按照要求指导试点县落实整改再上传,直至部省级审核通过。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指导,对试点地区整治成果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指导修改完善。原则上每个试点地区抽查不低于3次,如抽检合格率达不到部、省、市要求的,需要按照市级要求增加抽检次数。
(4)协助批复销号。根据审核与核查结果,形成规范的验收意见,协助市级工作机制出具验收批复文件,并根据省级核查反馈意见指导试点地区进行整改。
4.核查验收
(1)全面验收整治成果。在县级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对试点工作成果,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内业审查和外业实地核验等方式,对县(市、区)问题和处置意见台账、综合整治成果台账,“一宗一档”进行全面检验,查清县级验收程序是否到位、要件是否齐全、整治是否完成、实际处置与线上处置意见是否相符,外业核查实地是否根据处置意见处理,处置是否到位,结合实地核查和举证方式,全面验收整治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2)编制验收报告。通过现场查验检查相关资料、问题和处置意见台账、整治台账、整治成果台账等,按照标准格式,汇总问题,评定质检结果,为每一宗地编制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报告,编写验收报告。协助市级开展评估总结,完成整治成果汇交,按照档案归档标准要求整理资料,打印装订档案材料,并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问题图斑一户一档成果。
(3)配合省级核查及整改。协助将整治成果报送省级进行核查验收,并根据省级核查反馈意见指导试点地区进行整改。
5.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案
****基地专项整治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风险,如政策解读偏差引发的群众误解、整治过程中涉及的****基地权属争议、补偿标准异议等)、部分群体对整治措施的抵触情绪、工作推进可能引发的信访维稳问题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科学研判相关利益群体容忍度和社会影响,制定详细的风险应对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切实防范风险,及时化解矛盾,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6.人员及其他要求
(1)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配备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各1人,项目组外业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少于10人,至少安排一名专业的服务人员常驻****进行沟通对接。
(2)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配备种类丰富、专业性强的软硬件设备,如车辆、RTK、无人机、全站仪、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
(3)完成采购单位交代的其他相关牵头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