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园区标准厂房等基****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为使公众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广泛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县****园区标准厂房等基****处理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事项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县****园区标准厂房等基****处理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园区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性质:原项目环评已取得批复,主体工程建成尚未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污水处理规模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
(五)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308.5万元
(六)处理规模:园区****酒厂公司,用水量有所增大,原有设计的400m3/d污****园区废水处置需求,****处理站建成后未投用、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处理站内预留空地实施扩容改造,同步完善原有设施环保手续,整体重新报批环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由400m3/d提升至1000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
(二)通讯地址:******社区****园区内)
(三)联系人及电话:沈湟杰,15-0-9-6-8-2-6-7-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名称
(一)编制单位:******公司;
(二)通讯地址:**市**区学府路690****科技园17号平台410;
(三)联系人及电话:段工,0871-****0156;
(四)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sZCIjXDUWlGOoj14zjlbQQ
提取码:m64w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将采取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将公众意见表反馈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