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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拥有对****公司债权及相应从权利,拟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追偿、债权重组、债权转股权、转让、委托处置、和解等,债权转让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竞标、竞价等,现予以公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含罚息、复利) | 垫付费用 | 保证情况 | 抵质押物情况 |
| ****公司 | 882,976,620.51 | 279,152,810.80 | 1,500,000.00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 **市**区上坤路77弄房地产、******公司100%股权。 |
| 合计 | 882,976,620.51 | 279,152,810.80 | 1,500,000.00 |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贷款本金(重组债务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公司的利息(重组收益)、罚息(逾期重组收益)、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债务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担****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一、债权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对象信誉好,有付款能力,****公司要求支付转让价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交易对象应确认符合以上限制要求并在交易开展前按要求签订相关承诺书。
三、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受理投资者报名和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四、特别声明
1、本户****公司****银行不良贷款债权,相关主债权及从权利(包括抵押登记等情况以及涉及诉讼时效或保证期间的权利、利益等)以基准日现状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受理公示事项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先生 021-6326 2560
联系地址:**市**区中**二路15号7层
六、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326 8597
联系地址:**市**区中**二路15号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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