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镇2026年农村农村公益性财政奖补项目九龙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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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6年农村农村公益性财政奖补项目**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9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镇2026年农村农村公益性财政奖补项目**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业主或委托单位: **** 咨询电话: 139****8568
工期要求(天): 40 选取方式: 随机抽取
项目预算价(元): 258193.19 项目发包价(元): 250447.39
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7-10 00:0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7-14 23:59:59
选取开始时间: 2026-07-15 10:30:00 自主选号时间: 5分钟
资质类别及等级: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施工总承包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履约保证金要求: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千);
2.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网银转账、支票、汇票、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中选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保函提供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签订前。
4.执行履约保函的情形:①中选企业不履行与项目业主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项目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项目所在地: **县
选取地点: 江****服务中心
项目地址: **县**镇**村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百姓大舞台,整体长15米,宽8米,配套建设背景墙;
2、标准化户外垃圾桶,单桶容积0.24立方米,合计50套;
3、太阳能路灯30盏,灯杆高度6.5米,光源功率100W;
4、新能源充电桩共3台,含60KW及以上直流充电桩2台、7KW交流充电桩1台。
本项目具体建设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进行施工
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项目特殊要求:
回避情形: 无回避信息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镇2026年农村公益性财政奖补项目**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rar
注意事项: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标书代写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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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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