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泉路(瑶岗路-裕溪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东水审批〔2024〕13号

审批
安徽-合肥-肥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失效时间: 关键词: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水务局2024-04-01
东水审批,2024,13有效
有效暂无
关于**路(瑶岗路-裕溪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东水审批〔2024〕13号暂无
关于**路(瑶岗路-裕溪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东水审批〔2024〕13号
发布时间: 2024-04-01 15:47

******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路(瑶岗路-裕溪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路(瑶岗路-裕溪路)工程项目位于**县东部**核心区,北起瑶岗路,起点坐标:东经117°30′12.66″,北纬31°50′46.40″,南至裕溪路,终点坐标:东经117°29′37.22″,北纬31°47′56.34″,线路长4.783km,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60m,设计时速6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等。工程总占地39.25hm2,其中永久占地32.17hm2,临时占地7.08hm2;挖方49.42万m3,填方61.50万m3,借方16.90万m3,余方4.82万m3,工程总投资70379.56万元,计划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9.25hm2。

三、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同意项目区水土流失分析。项目区地处江淮丘陵地带,多年平均气温15.5C0,多年平均降雨量960mm。项目区以黄棕壤为主要土壤,水土流失主要为微度水力侵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内容,预测项目造成土壤流失总量602.94T,新增土壤流失量335.50T。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本项目防治分区划分为路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沟渠迁改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区五个分区。请进一步细化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加强临时性防护措施,控制施工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042.60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948.05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94.5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3.23万元,植物措施0.03万元,临时措施21.89万元,独立费用28.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1.40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好资金、监测、监理等保证措施,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委托有相应能力的监测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监测报告,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十、本许可决定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联系人:姜月萍; 联系电话:0551-****6749

2024年3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