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2024-04-01 | |
| 东水审批,2024,13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路(瑶岗路-裕溪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东水审批〔2024〕13号 | 失效时间: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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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路(瑶岗路-裕溪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路(瑶岗路-裕溪路)工程项目位于**县东部**核心区,北起瑶岗路,起点坐标:东经117°30′12.66″,北纬31°50′46.40″,南至裕溪路,终点坐标:东经117°29′37.22″,北纬31°47′56.34″,线路长4.783km,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60m,设计时速6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等。工程总占地39.25hm2,其中永久占地32.17hm2,临时占地7.08hm2;挖方49.42万m3,填方61.50万m3,借方16.90万m3,余方4.82万m3,工程总投资70379.56万元,计划2024年10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9个月。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9.25hm2。
三、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同意项目区水土流失分析。项目区地处江淮丘陵地带,多年平均气温15.5C0,多年平均降雨量960mm。项目区以黄棕壤为主要土壤,水土流失主要为微度水力侵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内容,预测项目造成土壤流失总量602.94T,新增土壤流失量335.50T。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本项目防治分区划分为路基工程区、桥梁工程区、沟渠迁改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土区五个分区。请进一步细化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加强临时性防护措施,控制施工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042.60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948.05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94.5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3.23万元,植物措施0.03万元,临时措施21.89万元,独立费用28.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1.40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好资金、监测、监理等保证措施,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委托有相应能力的监测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监测报告,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十、本许可决定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联系人:姜月萍; 联系电话:0551-****6749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