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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体现公正、公平、公**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区**镇区单元(场镇部分)详细规划(修编)》予以公示。凡是与该规划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等),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8月8日。
二、公示地点
****公示栏、****政府门户网(https://www.****.cn)、****政府公示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30-****122。
四、主要内容
因上位总体规划调整,****政府组织编制《**区**镇区单元(场镇部分)详细规划(修编)》,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现状分析、单元层面详细规划、实施层面详细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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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