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陶乐镇庙庙湖村****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陶乐镇庙庙湖村****服务中心项目已****管理局以关于**县陶乐镇庙庙湖村****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6]1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地方债券资金和陶乐镇庙庙湖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2459.97㎡,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上一层门式钢架结构交易市场大棚2座,单体建筑面积1728㎡,总建筑面积3456㎡,建筑高度7.4m(室外地坪至屋脊高度);配套建设室内消防、暖通、电气等工程和室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硬化铺装等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县陶乐镇庙庙湖村。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最终开竣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09日18时00分至2026年07月16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4.4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学习《**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手册》,掌握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的操作方法,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公司****公司反映,联系沟通解决。电子标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7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建设局,联系电话:0952-****18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陶乐镇 地址:**市**区黄**街369号
联系人:李泽洋 联系人:洪昊(项目负责人)、张鑫、杜晨
电话:177****8181 电话:173****7283
2026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