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多功能婴儿培养箱、便携式手术头灯、视力筛查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本项目于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研究,现对原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及延期:
一、履约保证金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及条款名称“9履约保证金”编列内容为“√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现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及条款名称“9履约保证金”编列内容更正为“√ 不需要”
二、付款方式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3.商务条件”中“★3.3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卖方须向买方(履约部门)提供合同金额的10%保函后买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
现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3.商务条件”中“★3.3 付款方式 ”更正为 “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到位,签订合同后,买方预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付款至合同金额的100%。”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标书代写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现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29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 本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西路217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电 话:0532-****110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17****中心9楼903
联 系 人:李宁、薄瑞雪、郑元海
电 话:0532-****9806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