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富加铁路******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至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6-****791****管理科)
通讯地址:**市**区**路69号
邮 编:164300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富加铁路******牵引站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 | **省**市**市 | **** | **市澍****公司 | 扩建220千伏嫩东变220千伏出线间隔2个。**220千伏嫩东变至220千伏**牵引站220千伏架空线路2回,长度19.8千米,**铁塔74基。改造220千伏嫩多线架空线路1回,长度0.25千米,**铁塔2基。项目总投资59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万元,占总投资的1.45%。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地、跨越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尽量利用既有场地或现有道路,优先使用荒地、劣地,以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土方回填,生态恢复。加强运营期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的跟踪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做好表土保护,避免水淹耕地或者破坏黑土地生态环境。表土剥离、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必要的工程防护和保育措施,防止土壤和环境污染,防止出现水土流失、土壤质量退化和安全隐患。 (三)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选用塔型、塔高,以尽量减小路径走廊宽度及降低线路走廊下的静电感应强度。提高导线和金具加工工艺,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提高导线高度,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周围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及时清扫。运输易产尘物料车辆应密闭或遮盖,并规划好运输路线与时间。临时堆土和粉状物料堆放采取防风防雨、覆网防尘等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场界扬尘、噪声达标。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处理。废矿物油和废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