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临澧县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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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县**污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

答疑澄清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7-08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23 09:00: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23 09:00:00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08 00:00:00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7-13 00: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澄清公告内容

**县**污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县**污水管网提质增效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答疑回复:

1、问题一 :请问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回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未对此作出限制性规定,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配备。

2、问题二:提供业主证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可否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予以认定

回复:本项目类似业绩认定严格遵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款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仅依据投标人提交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业绩网页截图等官方约定证明材料,对业绩关键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业主证明等补充材料不属于招标文件约定的业绩认定佐证材料,不作为本项目业绩评审的认定依据。

3、问题三:请明确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现场履职具体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3款和4.4款要求执行。

4、问题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4 条款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业绩,其中市政公用工程污水、中水管道管径不少于750米及1200米,标注单位或数值是否存在错误

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条款中评审加分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施工业绩现更正为:“第一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泵站、雨水泵站不少于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0.75米的业绩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第二个、第三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泵站、雨水泵站不少于2.4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不少于1.2米的业绩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指标中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现更正为:污水及中水管道直径1.5米;企业资质(施工部分)现更正为 :牵头单位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本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县****事务中心,电话0736-****080。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街道建设路168号

联 系 人:罗振华

电 话:135****50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市**区美林街35号盐**生态园1栋3201、3202房

项目负责人:马劲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铃、**泽、何敏

电 话:157****266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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