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独山子乡“金泉石榴苑”安居小区建设项目

审批
甘肃-酒泉-玉门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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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子乡“金泉石榴苑”**小区建设项目

土壤污染是继大气污染、水污染之后又一大污染种类,尤其是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原有的工业用地,公共建设用地以及居住用地在搬迁或者除后所遗留下的土壤污染问题愈加突出,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活环境。基于此,为了保障建设用地开发使用的安全性,预先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对其进行风险评估是十分必要的。合理的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市**子乡“金泉石榴苑”**小****门市**子**族乡金泉村,占地面积 0.6805 公顷(合 10.21 亩),本项目与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2024 年)进行了对比,经核实,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建设用地面积为 0.0734 公顷。按照建设前 2018 年变更调查数据库地类认定,退回未利用地 0.0734 公顷,综上所述,本项目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用地面积 0.6805 公顷,均为国有未利用地(裸土地)。目前地块东侧现状为集镇居民点,南侧现状为集镇居民点,西****广场,北侧现状为独伟伊农家院。该地块 2026 年前为裸土地,一直未利用开发,2026 年 3 ****门市**子乡“金泉石榴苑”**小区建设项目。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用途由国有未利用地(裸土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为了明确块土壤环境风险,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满足地块后续开发要求,****门市**子乡“金泉石榴苑”**小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实现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市******村委会委托中铭****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发〔2017〕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场地环境污染初步分析,完成了第一阶段场地调查。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论,并编制完成《**市**子乡“金泉石榴苑”**小区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告结论如下:经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确认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性质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的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可进行后续土地开发建设。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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