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鄯善县达浪坎乡卫生院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吐鲁番-鄯善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发布机构:发文字号:〔〕号公开日期:2026-07-09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9日—2026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828

传 真:0995-****100

通讯地址:****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838000)

****环境局

2026年7月9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建设项目

****

**市**县

**新海****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门诊楼、住院部、行政楼,设7个临床科室、4个医技科室、9个职能科室,编制床位和开放床位各20张,总床位数40张,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本项目不设传染科、食堂、病理科,本次环评不包括放射科设备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放射科辐射设备须单独办理环评手续。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池体密闭、地埋式设置、喷洒植物液除臭剂及绿化吸收,周界NH3、H2S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限值后,无组织排放。煎药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为无毒无害物质,煎药房内设置排风设施,确保院内空气卫生环境良好。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及煎药机清****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水质要求后绿化回用,冬储夏灌。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医疗废物暂存室、污水处理站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栅渣及污泥定期清理,即清即运,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对污泥进行消毒、监测、定期清掏及转移处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室,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项目收集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 修订)《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36 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再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2

**县元复****公司

年生产6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县元复****公司

**市**县

**天****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县誉和农业****公司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00m2,租用成品库房及原辅料仓库300m2,厂房外空置用地500m2,厂房内布设年产15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4条,配套建设冷却水池、消防、环保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装卸及堆存粉尘、废旧塑料破碎粉尘及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旧塑料堆存在全封闭厂房内,对运输车辆进行苫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破碎环节采用湿法破碎,生产线均设置于密闭车间。熔融挤出工序采用1套“集气罩负压收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的治理措施,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运营期喷淋及清洗废水,经循环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塔配套冷却水池,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防渗化粪池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厂处理,并建立污水处理台账,留档备查,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点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分选废料、循环沉淀池泥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残次品和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3

**骊峰****公司10万吨年工业硅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骊峰****公司

**市**县

******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办公生活区以及配套辅助设施及相应环保设施等。项目规划建成后每年可处理硅渣10万吨,生产工业硅5000吨。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1#、2#、3#、4#工业硅固废处理生产线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强化无组织废气污染管控措施,无组织粉尘通过定期清扫、洒水抑制等措施,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不外排,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经园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废贮存库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除尘器收集粉尘继续用于清洗分级;废包装袋、滤饼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委托园区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属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HJ1200-2021)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报告表

4

托克****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配套危废贮存点建设项目

**县****公司

**市**县

**鼎盛社稳****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危废贮存点,用于暂存**废矿物油、油桶等。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危废贮存点危废暂存挥发的有机废气,废机油储存在密闭油桶中,非倒罐状态稳定保持密闭;出现非正常泄漏遗撒及时清理、清理物密闭存放,废气通过排风扇换气后,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裙角、围堰、导流槽、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如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理,严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的沾油废物包括废含油劳保用品、废棉纱、油毡等,全部交由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不得随意外运、转移处置。项目收集贮存危废设施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震等防护措施,运营期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