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2025-11-21 | |
| 东水务许,2025,91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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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复〈**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县再生水利用配置工程项目位于**县,涉及店埠镇及撮镇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县****水厂,配套建设33.5km长再生水管线及附属设施,****水厂利用配置工程位于店埠镇撮镇路与站北路交叉口,****加油站北侧,中心坐标:东经 117°28′26.35″,北纬 31°51′38.62″,建设规模为供水量10万m3/d;****水厂利用配置工程位于**县撮镇镇仙庵路与曹坊支路**东南角,中心坐标:东经 117°28′4.14″,北纬31°48′25.61″,建设规模为供水量4万 m3/d; 配套再生水管线工程整体上为由北向南,****水厂向南铺设再生水干管至仙庵路,****水厂配置的再生水管道衔接,形成联合供水,继续向南敷****工业园区。工程总占地14.57hm2,其中永久占地2.93hm2,临时占地11.64hm2;挖方37.39万m3,填方29.67万m3,余方7.72万m3,工程总投资40809.63万元,计划2025年11月开工,2027年12月完工,总工期26个月。
二、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57hm2。
三、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3、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四、同意项目区水土流失分析。项目区地处江淮丘陵地带,多年平均气温15.50C,多年平均降雨量960mm。项目区以水稻土为主要土壤,水土流失主要为微度水力侵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内容,预测项目造成土壤流失总量183.50T,新增土壤流失量80.08T。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本项目防治分区划****水厂工程区、****水厂工程区、厂外管线工程区及施工生产区四个分区,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435.46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396.81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8.6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13万元,植物措施0.60万元,监测措施13.23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1.69万元,独立费用10.00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好资金、监测、监理等保证措施。委托有相应能力的监测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监测报告,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联系人:姜月萍; 联系电话:0551-****6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