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2026-04-10 | |
| 东水务许,2026,16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咏湖云翠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咏湖云翠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咏湖云翠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县店埠镇日出路与四顶山路**西南侧,****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9′4.923″,北纬31°51′2.28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栋11F住宅、2栋8F住宅、6栋6F住宅、下沉庭院(局部地下游泳池)、大门及架空车库等,总建筑面积100561.17m2。本工程总占地4.48hm2,其中永久占地3.85hm2,临时占地0.63hm2;总挖方5.15万m3,总填方4.82万m3,借方2.84万m3,余方3.17万m3;工程总投资76696.73万元,项目已于2025年3月开工,计划2027年6月完工,总工期28个月。
二、同意项目区水土流失分析。项目区地处江淮丘陵地带,多年平均气温15.50C,多年平均降雨量960mm。项目区以黄棕壤为主要土壤,水土流失主要为微度水力侵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内容,预测项目造成土壤流失总量53.81T,新增土壤流失量15.44T。
三、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48hm2。
四、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4、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本项目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场外施工临建及扰动区两个分区。请进一步控制施工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
六、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469.76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459.40万元,本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0.36万元,其中监测措施1.30万元,临时措施1.98万元,独立费用2.6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48万元。
九、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好资金、监测、监理等保证措施,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委托有相应能力的监测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监测报告,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项目投入使用前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联系人:姜月萍; 联系电话:0551-****6749